慢性疲劳综合征的病因和危害
1、概述
慢性疲劳综合征,简称CFS。这个概念虽然提出来已经有很多年了,但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相信许多人都还会感到陌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许多学者先后报道了一种新的慢性疾病,其特征表现为多种非特异性慢性症状,体格检查常无异常表现,实验室检查有EB病毒(EBV)抗体效价上升。当时认为该综合征为慢性EBV疾病,或慢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1987年3月,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在亚特兰大召开会议,根据症状和体征,以及缺少单一的病原因子等因素,决定命名为慢性疲劳综合征,并制定了诊断标准。
目前,慢性疲劳综合征的发病人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美国的调查发现,有14%的成年男性和20%的成年女性表现有明显的疲劳,人数约300万~500万。英国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英国约有20%的男性和25%的女性经常出现疲劳症状,其中约1/8发展成为CFS;发病人群多在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年经白人中,其中医务人员,尤其是护士群体,其发病率高于一般人群。日本医学专家列举了27种过度疲劳的症状与因素,有其中7项以上,即是过度疲劳而存在“过劳死”危险者;有10项以上,则随时可能发生“过劳死”。有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国,CFS在城市新兴行业人群中的发病率为10%~20%,在某些行业中高达50%,如科技、新闻、广告、公务人员、演艺人员、出租车司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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