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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伟力 
部队: 炮2师   
部门: 6团5连、6团政治处 
职别: 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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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战友情,别样深。人生的军旅生涯,在一生中占有很大的分量。这分量,不当兵是掂量不出来的。空六军网,给战友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在这里和战友相聚,非常高兴! 
所有篇目(共257篇)

标题:

母女花(5)(中篇小说)  

发表时间:

2012-10-27 19:45:24

更新时间: 

2012-10-29 17:44:48  更新者: 龚伟力

关键词:

龚伟力 小说 战友文学  

  [这是对本篇第 5462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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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花(5)

(中篇小说)

 

龚伟力  

 

窗外的槐树上,知了在不知疲倦地鸣叫着,太阳还挂在半空中,只是无精打采地乜斜着脑袋。

打完针回到家中,丽娜吃完药,静静地躺在床上。她回想起今天看病的整个过程,她不知道明子为什么对她这样好,照顾这样周到。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样坦然地接受了他的照顾。她觉得他在她面前象个大哥,处处照顾着小妹妹;她又觉得他只是她的病友,不过是同病相怜;她还是觉得他象她的那个“他”,只有“他”才有资格陪同她去看妇科病啊。她想起那位医生最后说的那句话,脸上不觉泛起红晕,失声笑了出来。是啊,自己结婚才不到一年,在一起的时间总共不到一个月,性生活也就那么几次,怎么就得了妇科病?

他是从香港到这里结婚的。丽娜也不想声张,妈妈也不想摆排场,只是请家里兄妹亲戚在酒店摆了两桌酒,就算结婚了。外甥女找了个香港老公,舅舅姨妈们才给面子来赏光。每人得到一件香港带来的礼物,满足地离去了。没有什么仪式,没有什么伴娘伴郎,没有什么婚礼,没有什么闹洞房,不声不响地结了婚。

那年,和她妈妈一样,她刚过十八岁,就成了人家的新娘。

没有新婚洞房。

新婚第一夜,就在那个小屋,十三平米的小屋。

小屋,还是那个小屋,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的小屋,甚至没有怎么布置,没有张灯结彩,没有贴一个“喜”字。唯一喜庆的,是床,那张挤在里屋的床。床上铺着浅红色的新床单,摆放着大红缎面的新被子和一对粉红色的绣了一对鸳鸯的新枕头。

新婚第一夜,就在这个小屋,十三平米的小屋。没有任何浪漫,没有任何温馨,没有任何温存,没有任何温情,没有任何情调,和妈妈一样,十八岁的她,一夜之间,由少女蜕变成妇女。

那一夜,他们在里屋,妈妈在外屋。中间只隔着一堵墙,一扇窗,一个门,什么都遮掩不了,什么都堵塞不住。妈妈蜷缩在外边的沙发上,一夜没睡。她是过来人,什么都能听见,什么都感觉得到。在男性强力冲击下的肉体的撞击声,那神秘的处女地被刺痛后又压抑着的呻吟声,小两口轻声轻气却又可以听见的耳语声,一阵阵强烈的暴风骤雨过后的鼾睡声,······一切的一切,无法逃脱母亲的耳朵,一切的一切,轻松地透过薄薄的墙壁和门窗,放肆地往外屋传送,肆意地鼓动着耳内的鼓膜,再迅速地传导到大脑,反复刺激着颅内的每一根神经······

听着里屋那边不停的动静,听着女儿的初夜,母亲想着自己的初夜,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

女儿是自愿的,母亲是受骗的,无论是女儿还是母亲,都承受着女人应该承受的一切。

这一夜,女儿没睡,母亲也没睡。

中间隔着一堵墙,隔开了一个时代,却连接着两代人。

 

明子真的走进了丽娜的家,走进了她的世界,走进了她们母女的生活。

从那次带丽娜看病以后,明子成了她家的常客。他的到来,使这个没有男性的屋子,充满了一种生气,一种阳刚之气。屋里常常传出明子那男性独有粗犷的朗朗笑声。慧琴早已听丽娜说起明子带丽娜看病的事,她对这个年轻人,也充满了好感。他的到来,也打破了慧琴固守了十几年不准男性进屋的戒律。她终于发现,男人并不都那么坏,这个年轻的男人,就是好人一个。遇上吃饭,她和丽娜都会留他在家吃顿便饭。明子开始还有点客气,客里客套,拘拘束束。他见她们都只吃一小碗饭,他吃完一碗也说吃饱了。

丽娜说:“别客气,哪有男人吃饭吃这么少的啊!妈妈,再给小秦来一碗!”

慧琴又盛了一碗满满的饭,说:“是嘛,男人就是男人,多吃点才是男人。”

母女俩满足地在一旁看着明子吃了三大碗饭。慧琴说:“好久没看见男人这样吃饭了。”就去厨房收拾碗筷了。

在这个曾经是男人禁区的小屋里,明子听着母女俩反复地说到“男人”,真有点不好意思。或许,在这个屋里,太缺少“男人”气息了;或许,在她们面前,他应该表现得更“男人”一点。于是,他开始放开自己,也放开肚皮,吃饭再也不作客气,甚至,说话也不再客套。

而当丽娜和明子进到里屋看电视的时候,坐在床上看电视的慧琴往往就靠在被子上睡着了。于是明子和丽娜自顾自地说着他们的话。

明子开始问起一些他关心的话题:“丽娜,你什么时候学的做衣服?”

丽娜:“缝纫机是妈妈给人缝补衣服用的,我很小就会踩缝纫机,还帮妈妈做鞋垫卖。”

“你真懂事啊!”

“也是没办法,贴补家用。上高中以后,我就在妈妈支持下自己学做衣服了。”

“那没人教,你怎么会的呢?”

“开始只做裤子,拆开一条裤子,再慢慢拼回去。以后就用报纸,再后来就买些便宜的布料开始做了。”

“你是想做服装设计师吗?”

“想是有这个想法,但是没有经过专门学习,基础太差,怕是不行。”

“这个想法很好,要有理想,有志气,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总会成功的。”停了一会,又说,“这样吧,我们厅下属有服装公司,还有服装研究所和服装出口筹备处,他们正在筹备办服装学校,还有时装表演队。如果有机会你愿意参加吗?”

“那好啊,当然愿意!”

“服装学校是属于中专,需要考试录取,如果你不考的话,我争取给你搞个旁听生名额。时装表演队是临时组建的,不算编制,有表演活动就排练,没表演活动就解散。”

“那也行啊!”

“按你的身材还是可以,只是最少要求一米六五。”

“可我只有一米六三啊!”

“差一点,争取一下,走个后门。”

“那又该谢谢你啦!”

“别说客气话。对了,我们服装研究所有很多外国服装资料,是用外汇从国外订的,你以后要搞设计可以参考看,开阔设计思路。这个就在研究所资料室,管资料的我很熟悉,你哪天想看,我可以带你去看,但是不能借出去看,因为国外有些东西很超前。”

“那好啊,认识你真好,你门路大啊!”

“哪的话,不过是近水楼台。对了,星期天,我在家办家庭舞会,你来吗?”

“都哪些人啊?我可是不太会跳舞啊?”

“都是我的弟弟、妹妹,自己家里跳,玩玩而已。我根本不会跳舞,你来教我好吗?”

“好吧。”

“那好,星期天,下午两点,你到我家来。我家就在人民公园正对门。门口挂了二轻工业公司的牌子,进门三楼就是。到时我在门口等你。”

“好,知道了。”

“你妈妈来吗?”

“我问问她吧。”

“好,一言为定!”

 

初秋的天气,已经不那么热。早晨,微风吹起,还有丝丝凉意。

明子的家,就在人民公园对面。严格地讲,这算不得是家,只是办公室。作为转业干部,刚到厅里,没有住房,厅里先在服装公司的出口筹备处找了间办公室让明子在这先安顿住下,说好厅里有房以后优先分房。因为出口筹备处还在筹备之中,平时这三楼就没有什么人办公,一到星期天,整栋楼都是空荡荡的没人。临时分给明子的这间办公室,足有50平米,水磨石地面,住是足够了,只是不象住房。偌大一间房,也没有什么家具,仅摆放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几张凳子,什么也没有。书桌和床还是刚打好不久的,连漆也没漆。刚转业的干部大多如此。南面有一排三扇窗户,很透亮。打开窗户,可以看见公园里的小桥、流水、草坪和树木,远处的假山,近处的游船,恰到好处的构图,象一幅中国山水画映入眼帘。这是城区最大的公园,是休闲的好去处。每逢星期天,只要女儿在家,一早,明子总会带她去公园跑跑步,锻炼锻炼身体,呼吸新鲜空气。女儿平日里都在外婆家,周日、周四才回自己家。周日是爸爸休息,周四是妈妈休息。明子的妻子在机床厂上班,离家较远,骑自行车要近一小时。今天是星期天,早晨在公园跑完步,明子就把女儿送奶奶家了。奶奶平时难得见到孙女,看见孙女来了自然很开心。明子和弟弟、妹妹还有表弟已经打好招呼,今天下午两点到家搞个小型舞会,让表弟带个录音机来。

那是八十年代初,文革刚刚过去,被禁锢了多年的人们,看腻了八个“样板戏”和“老三战”,如今外来思潮开始进入内地,包括港台歌曲、流行的喇叭裤、时髦的交谊舞,都一齐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进入人们的生活。一时,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等过去的“靡靡之音”常常在街头、在商店响起。其实,明子并不觉得港台歌曲有多好听,它的确没有多少动听的旋律,只给人一种软绵绵的感觉。明子也并不觉得喇叭裤有多好看,年轻人喜欢穿,也无须评头品足。清油炒菜,各有所爱。不管好与坏,起码觉得新鲜,应该放开,让它有一席之地。交谊舞也流行了一阵,到处办舞会,开舞厅,但明子还没有跳过舞,他还不会跳舞。为了赶回时髦,也为了有个借口请丽娜母女来家玩,就把弟妹叫来家玩一下。

中午刚过,弟弟妹妹就到了,表弟带了个那年代流行的八零五零四喇叭手提录音机。明子让弟弟妹妹先把房间归整一下,把床和书桌都靠边,腾出空间好跳舞,自己就下去等丽娜她们了。

刚到两点,她们就准时到了。远远地看见,象是俩姐妹。

明子赶忙上前打招呼:“来了?闵师傅,你们很守时啊。很难找吧?”

丽娜:“很好找啊,到公园这,一看就看到了。”

丽娜今天穿一条米色大喇叭裤,脚蹬一双黑色高跟鞋,上身一件泡泡袖白色短袖衫,把她均称高挑的身材凸显了出来。厚而性感的嘴唇上,淡淡的肉红色的口红,一双耳垂上,挂着一对圆环耳环,整个打扮,显得淡雅而活泼。而母亲,穿一身暗红色布拉吉连衣裙,暗红色高跟鞋,微卷的头发上戴着暗红色发卡。嘴唇上抹上了淡红的口红,脸颊上似乎淡淡地打了些胭脂,显得年轻了许多。

明子一一做了介绍:“这是王丽娜,这是丽娜妈妈闵师傅,闵慧琴。这是我弟弟,我妹妹,我表弟,还在工学院读大三。都是家人,随便点,随便坐。”

丽娜:“小秦,你一家都是帅哥啊!”

妹妹马上发话了:“哎呀,那么年轻,根本看不出是母女俩,就象是姐妹倆一样啊!”

慧琴说:“你家好大啊!”

明子:“哪里,空荡荡的没有家具才显大吧。”

慧琴走到窗前:“这里看风景好,一直可以看到公园那边的假山!”

明子告诉丽娜,这里是三楼,四楼就是服装研究所,如果办服装培训班就在楼上。

弟弟倒过水之后,表弟已经把一首慢四的舞曲播放了起来。

弟弟和慧琴先跳了起来。弟弟一米七五的个头,想不到跳舞也还行。

而慧琴跳舞很老道,舞步正规而不乱,手、脚、眼都很到位,连衣裙随着她的舞步飘洒开来,很是漂亮。她在五十年代末就跳舞,五十年代时兴过一阵交谊舞,那时她就是舞场高手,找她跳舞的人很多。可是,进入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直到现在,她没有再跳过舞。整整间隔了二十年,可她对跳舞一点都不生疏。

一曲完了,大家都鼓起掌来。

又一曲快四开始了。

弟弟和慧琴继续起舞。表弟和妹妹也拉起手来。

明子对丽娜说:“我不会,丽娜,你边跳边教我吧。”

丽娜说:“好,很简单的,”她拉起他的手,他搂着她的腰,“合着音乐的节拍,一、二、三、四,对,就这样!”慢慢地,明子也会了,真的很简单,会跳以后,觉得很轻松,甚至很潇洒,明子搂着丽娜开始旋转起来,一圈,又一圈······

 

丽娜的身体旋转起来,头也旋转起来,眼睛也旋转起来。

她看到了一年前那个舞会。其实,那不是舞会,只是约会。是一次相亲约会,是林湘的一次相亲约会。她被林湘拉来陪同她相亲,可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在那次舞会上,是那样一种结果。

林湘也没有想到,她别出心裁地把相亲约会的地点和方式定在舞厅舞会上,会是一种重大的失误;她更没有想到,她把丽娜叫来陪同她相亲是一次致命的失策。

那天晚上,当介绍人林湘的姑妈,在文化宫舞厅外,领着那位相亲者——来自香港的陈先生,等候多时,大约过了约定时间半个多小时,林湘才姗姗来迟,身边还带了一个丽娜。着急的姑妈终于放下心了,给相亲的双方作了简要介绍后,按照林湘原先说好的,姑妈就先走了。林湘不喜欢一切包办代替,喜欢一切自己搞定。他们三人进去到舞厅就坐。

陈先生其实年龄并不大,大概二十五、六岁,高高的个头,足有一米八左右,身体偏瘦,显得就更高更长,面目略显清瘦,但是人看上去还是很老实。今天他穿着一身浅灰色西装,系一条红色领带,因为天热,进到舞厅里面他就把西装脱了搭在手上。他原籍福建石狮,中专毕业后远离父母,到这个城市的柴油机厂工作,是个技工。父母家人都在香港,父母去香港后,两年前也把他办去了香港,现在在一家香港电子厂打工。父母要他在香港找对象,他执意要到内地来找,就又回到这个城市来相亲。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林湘。

林湘今天穿得鲜艳也很显眼。一条湖蓝色的百褶裙,一件玫瑰红的短袖衫,显得反差大而中间缺少过度。她身材不高,一米五八的个头,脚下一双红色高跟鞋,虽然可以弥补一点身材的缺憾,但她微胖的身体,丰满的胸部,尤其是较粗的双腿实在是不应该这样穿着。她五官还是不错,大眼睛,高鼻梁,厚嘴唇,可她真正的优势在她的皮肤,白皙的皮肤既嫩且滑,但这在舞厅暗淡的灯光下,显现不出来。所以,她别出心裁地把相亲约会定在此时此地,的确是一种重大的失误。

而丽娜并没有刻意打扮,她一年前那天的穿着,和一年后的今天,完全一样。同样的打扮,同样是跳舞,可搂着的舞伴完全不同。记得那天坐定后,当舞曲响起时,小陈站起来,并没有走向林湘,而是走到丽娜身边,弯腰请她跳一曲。丽娜诧异地看看一旁坐着的林湘,迟疑地站起来跟随他步入舞池。这个香港来的相亲者,相中的其实不是林湘,而是丽娜。无论是身材还是气质,丽娜都比林湘要好得多。丽娜的皮肤没有林湘白,林湘唯一的优势却被暗淡的灯光所掩盖。在舞池顶上那旋转的五彩缤纷的灯光下,小陈完全被自己搂着的这个女孩所倾倒,所折服。他要找的,就是她,不是她。他轻轻地附在她的耳边说:“你真美!明天我还在这里等你,好吗?”

当一曲终了,一曲再响起的时候,他走到丽娜面前,邀请她再跳一支舞,再次把林湘晾在一边。丽娜借口说累了,休息一下,就推辞了。可是林湘却猛地站起身,蹬蹬蹬跑出了舞厅,这个湖南辣妹子做什么都是泼辣的,丽娜在后面追也追不上······

 

“哎呀,不好意思,我踩你的脚了!”明子一声道歉,把她从那个舞池唤回到这个舞厅中来。“喝口水吧。”明子递上一杯水,她已经全身是汗了。

“谢谢!”丽娜接过水杯,她的思绪分明还沉浸在那次舞会上······

 

                                        (未完待续)

  

评论(共 9 篇):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29 17:44:48

谢谢建弟、进乐战友!   

 

  评论者: 王进乐

发表时间:2012-10-28 19:54:56

伟力:注意休息、多保重!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10-28 15:11:36

伟力兄学到老用到老,是真正的老有所为.也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此去上海根治旧疾,盼早日康复.早些与战友团聚.祝成功.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28 9:03:24

谢谢世忠战友提醒,现在我还没有去上海做手术,在等候医生通知,所以有点时间,如果去上海了,就无法写了,只好中断。正因为我们这个年纪,所以要抓紧啊。谢谢啦!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0-28 8:46:49

    我们这个年龄,别说写长篇,看长篇都需要耐力,可见伟力真是不同凡响。
    路遥写《平凡的世界》呕心沥血,虽然给我们留下了伟大的作品,却让我们失去一位伟大的作家。伟力既想啃硬骨头,不妨悄悄放慢点脚步,越往后写越需要功力,开始就透支身体,以后难以为继。我跟史大姐有同样的担心,希望你保重!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28 7:27:19

谢谢世忠战友的提示。原计划中篇,12万字左右,现的确觉得局促些,因为内容时间跨度很长。写下来看吧,若感觉挤则顺势而为改为长篇,再看,谢谢提醒。生活积累并没有刻意去用笔记,只是脑子记,有些也记不清楚,但是写着写着就清晰起来了。我曾多次试写农村题材,因为没有生活,都失败了。还是从自己熟悉的写起,未必是真事,但却是真情。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10-28 7:14:23

谢谢黎晴的鼓励,我不过是练笔,东西还很毛糙。黎晴你总是半夜上网,也要注意休息。谢谢你的祝福!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0-28 7:12:57

    伟力一定坚持了长时间生活积累,否则不会有这么丰富而清晰的叙述与描写,想知道是以什么方式积累的,是笔记?这个年龄写这样的题材,是需要力量与激情的,伟力厉害!只是我觉得,以这种方式写下去恐怕中篇挡不住,写成长篇亦未可知了。如果真要写中篇,建议把握一下详略,否则容易虎头蛇尾了。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2-10-28 0:29:43

    伟力写得真好啊!一口气又连看了四、五集,真的很吸引人!有的小说看几段就可以猜出七八成结果,有的电视剧也是一样,人物一出现就能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现在到第五集了,根本猜不出以后的结果,感到非常曲折和复杂,还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故事发生,所以特别吸引人。看来伟力的经历传奇多彩,又是一个热爱生活和会观察生活的人,你本身就是一本好书!所以定会写出更多感人的佳作,期盼下集!但千万要保重身体啊,祝福健康平安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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