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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走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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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9 20:07:00 更新时间: 2013-8-11 7:38:38  更新者: 龚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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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伟力 战友文学    
作者: 龚伟力   [这是对本篇第 1526 次阅读] 阅读评论

不能走错路

龚伟力

七月中旬的一天,我开车去残协,事前问好在车管所隔壁,很容易找的,就没带导航仪,开了车就走。很快到了车管所这条路,也很快看到了车管所,可是还是没见到要去的单位。于是停下车来拨通电话问,说我就在车管所对面怎么看不见啊?回答说就在隔壁,你再看看。看见了,哦,车子开过了一点。不想倒车回头,还是转个大弯掉头吧。前面是个立交桥,要掉头估计要钻桥洞,于是开车钻过桥洞,再转弯掉头。谁知,钻过桥洞再也转不回头,一直就上了一条高速。高速不能掉头,只有往前开,到下一个出口下来,再回头。可是,这条高速是刚上路,开了一个小时都没见出口。天又下起雨来,路上又堵车,只好一路开。最后开了至少有五十多公里,才转回来。多花了那么多油钱还不说,时间也耗费了小半天。这让我大为感慨:千万不能走错路!

其实,开车走错了路,还是容易掉头的,最多也就是多费了几十块钱几个小时。倘若人生走错了路,误入歧途就麻烦了。

我的一个外甥,从小就被娇生惯养,大把花钱,长大也是个花花公子,开着父亲(保险公司老总)的公车骄横跋扈,结果误入歧途,诈骗钱财1000多万元(其中还骗自己亲舅舅我的75万元),结果锒铛入狱,被判刑12年。人生的路千万不能走错,走错付出的代价就不会是几十块钱几个小时的事了,而是12年刑期甚至生命为代价。

我以前的公司,从事的是股票咨询服务,记得有个台湾老板,让我的客户去追高接货,把客户高位套牢,为自己解套。我不肯执行他坑人的指令,就和我拍桌子,我也不甘示弱,我也和他拍桌子,结果他想炒了我,炒不了,就把我晾一边坐冷板凳。我却无所谓,关键是我没有做亏心事,我问心无愧。可是有同类公司的同行,却利用股民的信任骗钱,结果也触犯法律,被捕入狱。我过去的同事里,至少有三、五个人是这样进了监狱的,还有人至今还在牢狱之中。

当然,即使不是人生路,其他的路也不能走错。比如文学创作,创作的道路也不能走错。有的作家嫌纯文学的路太寂寞太清淡,改走网络文学之路,甚至走色情文学的路,想以文字换几个饭钱,或博得一些喝彩。但这也可能使自己的文学创作误入歧途。我们不能完全排斥网络文学,甚至也不能完全杜绝色情文学,应该说有读者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和生存的空间。但是,健康向上、给人温暖和力量的文学,才是真正的文学。颓废的文字,只能使人萎靡不振,有如毒品,没有什么好处。这样的文字即使迎合部分人的口味、博得一时的喝彩,也不会有生命力。

我曾经试着写点东西,有像样的,也有不像样的,甚至也有失败的。最近一位朋友看到我初期写的一些作品,大骂了我一顿,说你这是误入歧途,这将要误了你!我大吃一惊。仔细一想,说得也对,骂得也正确,赶紧掉头吧,哪怕倒车也要回头。否则误入歧途,一条道走到黑,还不知道走到哪里去。

人啊,不能走错路!什么时候都这样,什么事情也都这样。

切记:不能走错路!

  
 
评论(共 6 篇):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3-8-11 7:30:40

   

 

谢谢永志、献昆、年福、玉武、胜华战友到访!   

   

  评论者: 胡胜华

发表时间:2013-8-10 18:51:38

   

 

伟力你从身边普通的小事之中,警戒大家一个做人的根本道理。   

   

  评论者: 张玉武

发表时间:2013-8-10 12:01:00

   

 

说得非常好,人不能走错路。一个人对于事务的判断与他的世界观有关,站的角度和环境影响有关。但是,人的良心是世界观形成的表现。谢谢您的好文章!   

   

  评论者: 林年福

发表时间:2013-8-10 11:47:14

   

 

人啊,不能走错路!什么时候都这样,什么事情也都这样。说得好!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3-8-10 10:23:40

   

 

有的时候走错了路可以拐回来,有的时候走错了路可就拐不回来了!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8-10 10:04:12

   

 

老兵说得好,人不能走错路,什么时候都这样,谢谢你,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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